二次協商

「二次協商」是指債務人曾通過債務協商、前置協商,卻因為協商方案,利率期數條件導致月付款過高,當債務人月薪不足,或家中必要支出頗高,可能有不能如期繳付的顧慮者。
案例 台北陳小姐,月薪約4萬元,卡債約85萬
客戶自行與銀行債務協商,銀行卻要求債務人每月月付金為3.4萬元,很明顯,這樣的月付款,債務人難以持續支付銀行的,而這樣的狀況卻常有耳聞,協商之後仍無法順利解決債務,就會造成了債務人還需借貸來還款狀況。
若有這個顧慮者,但仍有還款能力及意願者,可再次與金融機構協商,此方案稱為「二次協商」,東楊財經發揮我們的專業,提供您理債諮詢服務,幫助您仔細分析債務、個人收入及資產,教您如何申請審核文件、強化您的理債知識,並依據您的訴求重點,為您量身打造個人還款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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